为加快推进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我社采取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决定自4月30日起择优遴选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供销为主、公开公正、择优入选、规范运作、动态管理原则,******社系统服务主体,强化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保障项目资**全、服务提质增效。
二、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2年,无日常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有完整的服务台账、作业记录及服务合同,配有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
5.县供销社承接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社******社持股50%以上(不含50%)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三、择优条件
优先遴选具备农业生产社会化****经济**社或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体****农场、专业**社(农机、种植)为服务主体。
四、申请材料
(一)服务组织填写**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二)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供企业信用无异常截图;
(四)自有机械购机证明(购机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带机入社申请表及协议;
****供销社社有企业需提供持股证明;
(六)其他相关材料。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有意向的服务组织在2026年5月12日前带相关****供销社业务股报名,服务组织所提供材料必须具备真实性、可靠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将进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黑名单。
(二)评审公示。对经自主申报的服务组织提交的遴选资料,经初步审核后,组织集中评审,择优遴选服务主体并公开公示。
(三)签订承诺书。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要求与服务主体签订承诺书。
附件:**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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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