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6-04-30****拟对合法拥有的芜****公司、**市****公司两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打包处置,企业所在地为**省**市,现予以公告。详情如下表:
|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截至2026年4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6年4月20日债权利息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情况 |
| 1 | 芜****公司 | 242,875,000.00 | 314,127,425.95 | 任金荣、翟珍香、****集团有限公司 | 抵押物:借款人名下位于**市**区**之星01、02、103、104、203、301、401、501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2510.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8204平方米。 质押物:借款人对**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分行、****银行****公司租金应收账款 |
| 2 | **市****公司 | 17,997,873.00 | 43,951,292.02 | 杜孝明(已死亡) | 李薇所有的****开发区宇润(人才)公寓2#01A房屋,建筑面积1794.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84.08平方米。 |
注:1、上述表格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根据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下同)与上述表格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对此等金额误差、记录错误等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实际债权金额应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相关规定等为准。
2、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原贷款行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及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政法干警;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所属中介机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原债务企业的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上述不得受让该资产的主体之外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51-****2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51-****9966
联系地址:**市寿春路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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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