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国土**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要求及土地中介估价机构注册年审情况,现就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的范围
凡拟在我县辖区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机构,****规划局备案登记。其土地出让、收储项目的土地估价结果,****规划局备案。
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的条件
(一)具有****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或虽在外省注册,但具有在**省从事土地评估执业资质的常设机构。
(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2025年度****协会年检的,****协会年检合格的。
(三)能****协会报送土地估价报告和业绩清单,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土地评估记录;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受过行业组织处罚。
三、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2025年已在****备案的评估机构,******厅下发的备案函和中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纸质版)。
(二)2025年未在****备案的评估机构,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备案登记申请表;
2.土地评****公司简介、公司章程、从业人员登记表、土地评估资质等);
3.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协会年检合格证明;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及机构印鉴留样表;
7.估价师个人土地估价资质证书。
8.土地估价机构异地执业的需提供土地估价机构异地执业登记表;
9.****公司名义申请土地备案的,下级公司不再单独申请,只需提供土地备案的其他资料,****公司同意使用备案的证明。
四、备案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8日。
地点:******中心A栋1027室
联系人:郝嫣嫣
联系电话:0516-****9725
(注:请各机构自行下载备案所需电子资料)
五、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的有效期限
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有效期限为一年。
六、其他要求
(一)土地评估机构必须严格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市场客观价格水平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二)若发现评估报告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备案登记资格;对评估价明显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备案登记资格并记录不良行为。
(三)备案登记机构或执业估价师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及时将有关变更信息****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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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