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净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净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服务局以深数政(投资审)招标字2026第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121.47 万元,其中**工程概算价 991.76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70232.9平方米,建设日光温室大棚24座,配套大棚2座,分拣、打包大棚1座,室外种植区8处,地下雨水池2座,并配套建设相关设备设施等。
建设地点: **省**市**市穆村镇南口村307国道南侧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40.32万元。
2.3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2.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责任。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 □ 建筑工程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 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三) 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不限专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后附,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①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委员会确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后附承诺,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④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09 时 00分,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至**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冯艳丽,联系电话:137****0650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地址:**市泰**路314号;
电话:0318-****929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单位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环西路 128 ****中心四楼,电话:0318-****060,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省内任意城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7.2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 ,通讯地址:**市泰**路314号 ;
联系人: 贺振营 ,联系电话: 0318-****976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省****道大厦B座26层;项目负责人:冯艳丽, 联系电话 :137****0650 ; 联系人:冯艳丽 , 联系电话 : 137****0650 , 电 子 邮 箱 :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