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26年以工代赈工作,****发改委《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6〕429****发改委《关于下达**市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张发改农经〔2026〕178号)要求,现将**县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乡(镇),请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三号乡2026年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3、项目建设地点:**县三号乡中盘道村;项目村不是
“空心村”或搬迁撤并类村庄。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护村护地坝7664米,浆砌石结构,梯形断面,坝底1.5米宽,坝顶0.5米宽,坝体高度2.2米(其中:基础埋深1米,地**度1.2米)。
5、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5月-2026年12月
6、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86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94万元(其中包括农民劳务报酬334.3万元,占中央投资比例42.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万元(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公益岗工资和其它前期费用)。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强化以工代赈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挪作他用或截留、挤占,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三、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强化以工代赈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见附件)要求及《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参考规范》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如期建成并发挥效益。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
四、做好务工人员组织
按照就地就近“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积极组织并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务工人员,包括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并建立劳务台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同时为充分优先支持村集体经******社组织当****施工队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实施项目,组织群众参与务工。
附件:****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强化以工代赈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改革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