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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5-06 |
| 名称: | 关于园洲镇划拨2025-52号用地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06 | |
| 主题词: | |||
我局****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办理位于**县园洲镇**南**侧地段园洲镇划拨2025-52号用地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园洲镇划拨2025-52号用地项目总平面预审方案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由2栋17层高层住宅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指标用地面积7543.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93.6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576.6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316.98平方米(其中架空层面积413.5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568.71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面积109.50平方米、配电网开关站面积111.63平方米、5G通信基站机房及配套设施面积41.75平方米、屋面楼电梯间面积71.8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32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13.68%,绿地率33.17%,停车位68个,非机动车位192个。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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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