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西安区贵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新建煤炭仓储建设项目(西安区清洁煤炭配送中心)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吉林-辽源-西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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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炭仓储建设项目****配送中心)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煤炭仓储建设项目****配送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煤炭仓储建设项目****配送中心)

建设地点:**市**区**镇富强村二组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联系电话:0437-****190****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镇富强村二组。将车库改造成1座储煤棚,年总周转量为5000吨,每年可仓储煤炭5000吨。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封闭式储煤棚且仅设置一个出入口,且出入口用塑胶卷闸门实施封闭;储煤棚场地全部硬化防渗;储煤棚内顶棚设置足够覆盖工作面的洒水降尘装置,定时洒水,有效抑制煤尘的产生;运输车辆采用符合排放标准车辆或清洁能源运输车辆,不得超载,顶部遮盖篷布;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厂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厂界处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