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煤炭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煤炭仓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先锋街一委二十五组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联系电话:0437-****190****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先锋街一委二十五组。建设1座储煤棚,年总周转量为3000吨,每年可仓储煤炭1500吨。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封闭式储煤棚且仅设置一个出入口,且出入口用塑胶卷闸门实施封闭;储煤棚场地全部硬化防渗;储煤棚内顶棚设置移动式洒水降尘装置,定时洒水,有效抑制煤尘的产生;运输车辆采用符合排放标准车辆或清洁能源运输车辆,不得超载,顶部遮盖篷布;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厂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厂界处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