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体信用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受 ****委托,拟对企业主体信用综合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企业主体信用综合服务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319万元,最高限价:303.05万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https://www.****.cc/)、****政府官网(https://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最多允许3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磋商文件200元人民币/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企业请自行于2026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13日18时00分(**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报名获取磋商资格。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八、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18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177****7907
地 址:**省**市******社区二段5号(城投**栖庭)写字楼9楼911室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县梧桐大院(**大道三段128号)
邮 编:637800
联 系 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817-****888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