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5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水稻品牌建设推广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2025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水稻品牌建设推广服务采购。
2.采购人:****。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采购预算:25万元,最高限价25万元。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
******区水稻品牌建设推广服务任务,开展品牌设计、营销、推广等工作。包括:
1.依托“水润农嘉”,培育1个水稻区域公用子品牌,制定子品牌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标准,建立品牌准入、使用、监管、退出的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2.“水润农嘉”子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定位、品牌标志logo,包装设计等。
3.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提升“水润农嘉”及子品牌的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围绕“水润农嘉”及子品牌的品牌内涵,策划制作1条3-5分钟的品牌形象宣传片(非AI生成),以及3条1分钟以内的产品故事短视频,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K(3840*2160)25帧,格式为MP4。在官方主流媒体发布宣传视频不少于5次,推文不少于8篇,宣传视频及推文的单篇点赞转发量不低于500次。
4.举办一场线下品牌推介会,新增品牌授权企业5家以上,组织授权企业参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产权局核发的商标代理备案证明,或具有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于2026年5月9日17:00之前将报名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竞标人参加本项目报价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盖鲜章)。
(****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五)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八)报价表。
(九)本项目评分细则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四******区红雀碗街118号)。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下午14: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报价,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必须参加。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密封后在递交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密封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八、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在满足采购人所有需求的前提下,在控制价范围内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报价 (20分) |
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20分。 2、其他有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 3、评审基准价: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
服务方案 (3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品牌标准体系建设方案;②品牌视觉形象设计方案;③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方案。 以上各单项内容最高得10分,每缺一项扣10分;方案包含上述各单项内容,但各单项中内容不全面或不具针对性或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酌情扣减单项得分。 |
能力保障(3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1年以上品牌、农业推广经验,有高级知识产权师证书得7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得4分;具有1年以上品牌、农业推广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1年以上品牌、农业推广经验,有高级知识产权师证书得7分;具有商标代理从业资格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中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1年以上品牌、农业推广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3.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1年以上品牌、农业推广经验,有中级知识产权师证书得6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得3分;具有1年以上品牌、农业推广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4.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具有中级及以上知识产权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1.以上人员一人一证,不得重复计分。 2.上述人员证书须提供职称证书、在职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业绩 (20分) |
具有品牌标准制定或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业绩证明等业绩,每提供一个5分,本项最多20分。 |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5日内与业主方签订书面合同;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4.本次采购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其封面清楚的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二)本次采购供应商只能单独投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时间要求: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不具备履行能力,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区红雀碗街118号
联 系 人:李成艳
联系电话:151****2653
****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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