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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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 电熔氧化锆粉 150~260 目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定向 |
| 采购员 | | 联系电话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5-06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5-06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 电熔氧化锆粉 | 150~260 目 | | 1 | 吨 | 2026-06-15 00:00:00 |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市****工业园京津路与九洲路交叉后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五、结算与支付
5.1发票开具: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2付款方式:承兑(买方不承担贴息)等方式
5.3付款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付款
六、违约责任
6.1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须在 7 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卖方拒绝更换,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须向买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买方发给卖方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通知函件等,卖方应在收到之日起 3 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同认可买方函件提及的货物质量问题。如因质量原因退货,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将货物运走、退还买方已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否则买方不负责保管和遗失责任。
6.2卖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足量交货(包含因质量问题退换货超期的)或未按买方通知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买方将扣除违约金 延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延期超过 10 天,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付货款,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
6.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4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数量要求、交货时间及包装规定等交货的,卖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5其他违约责任: /
四、技术条款:
技术要求:
1、外观白色;
2、稳定剂为 CaO,含量3.6-4.3%;
3、Zr(Hf)O2Ca0含量≥99.3%;
4、SiO2含量≤0.2%;
5、Fe2O3 含量≤0.10%;
6、粒度:150~260目,其中大于150目或小于260目的物料占比均不大于 10%;
四、验收
4.1验收:卖方出示收货清单及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买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免除卖方的产品隐蔽瑕疵、内在质量责任。若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进行复检,相关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抽样检测验收:原料类货到现场,买卖双方共同取样,如卖方不能按时参加,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参加,否则视为卖方认可此次取样结果。买卖双方共同取样,制样后一式两份,一份送理化检验,由买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双方认可,费用由买方承担。另一份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保留样,由买方保存,以备复验或仲裁,复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在初次检验结果报出24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选择买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原保留样复验一次,复验结果作为最终判**果。对买方通知72小时内未作答复的,视同卖方认可原检测结果。买方有权不定期地对买方采购暂未使用的在质保期内的货物进行抽检,抽检结果通知卖方且卖方无有效证据予以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4.2短溢装:卖方实际交付产品数量超过或少于合同约定数量,在溢短装范围5% 以内(含)的,不视为违约,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超出数量大于溢装范围的,买方不另付款,短少数量大于短装范围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齐并承担违约责任。
4.3其他验收约定:/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此次原料最终使用客户为军工客户--****研究院,之前此类氧化锆合同原料均采购****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为保证最终客户质量需求,特此采购****公司氧化锆粉。 万元
七、公示期限:
2026-05-06 至 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