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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等文件要求,**区****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临时用地使用面积0.6000公顷,****水务局已根据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工作,并按程序开展复垦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临时用地
2.项目地址:**市**区桥南街蚬涌村
3.用地面积:0.6000公顷
4.批准文号:****
二、验收情况
2026年4月22日,******相关行业的专家和有关部门召开复垦验收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通过复垦验收。
三、公告时间
相关土地权利人对本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书面提出。
四、公告方式及地点
张贴公告:****村委会公告栏。
特此公告。
****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020-****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