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银行****银行****中心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10点0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 项目名称:****银行****银行****中心餐饮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日
4.主要内容:
****分中心餐饮外包管理服务,****中心****中心、单证中心(**)等入园单位及部分协作单位人员供应早、中、晚餐,提供主、副食品等外卖服务(对内供应)。餐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就餐服务,食品加工,场所与设施、设备的管理,其他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728.00(元/三年)【一线劳动者成本含税报价****600.00(元/三年)、管理费含税报价****128.00(元/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酒店****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三年)【一线劳动者成本含税报价****000.00(元/三年)、管理费含税报价****000.00(元/三年)】
公示期: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科学大道105****分局四楼
电 话:0551-****0359
本****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