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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动态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全,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第3号令)第四十一条规定,****药店于2026年5月5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特此公告。
| 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 1 |
**** |
****药店 |
**市**县嵩溪镇**中路66号 |
****
202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