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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招标人地址:**市**区纪翟路228号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根鹏 | ||||||||||
| 175****8619 | |||||||||||
| 华漕镇土地减量化项目非居住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 建设地点:上****公司、纪鹤路1258弄75号 | ||||||||||
| 本项目涉及纪鹤路1298号上****公司非居住房屋(含道路场地、围墙)需要拆除,建筑总面积33563.09平方米、道路(含场地)40881平方米、围墙3585.96平方米、混凝土酸洗池2438.34立方米;涉及纪鹤路1258弄75****村委会非居住房屋(含道路场地、围墙)需要拆除,建筑总面积2493.94平方米、道路(含场地)416.62平方米、围墙81.40平方米。 | |||||||||||
| 1381.857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77.7880 | ||||||||||
| 1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
|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
| 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经本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行业专业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天。 | |||||||||||
| 2026年5月7日00:00至2026年5月12日00:00,携带报名资料至**市**区中辉路60号4幢3层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 |||||||||||
| 2026-05-0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5-29 10:30:00 | ||||||||||
|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市**区中辉路60号4幢3层,现场核验资料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或携带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2、投标人应遵守沪建管[2014]968号文《****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执行。3、报名登记人须保持联系电话在工作时间内畅通. | |||||||||||
| 纸质递交 | |||||||||||
| 2026-05-29 10:30:00 | |||||||||||
| **市**区中辉路60号4幢3层 | |||||||||||
| 综合评分法 | |||||||||||
|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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