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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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年产3000吨注浆胶、防护涂料、密封胶建设项目、****公司硫酸仓储中转建设项目、瓮****砂石场扩能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年产3000吨注浆胶、防护涂料、密封胶建设项目

****园区(鼠场片区

****

**湘宁****公司

****工业园区(鼠场片区),地理坐标:东经106度37分21.194秒,北纬26度11分33.878秒,为**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道路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运送建筑材料及渣土的车辆须用篷布遮盖,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合格燃油。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园区已建设的生活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出场地缓速行驶、禁鸣喇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站,不****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混凝土裂缝修补注浆胶、渗透型改性环氧树脂防护涂料、高速铁路无砟轨道嵌缝密封胶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液体原料贮存区、生产车间生产区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音。加强管理,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规范操作,减少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包装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

****公司硫酸仓储中转建设项目

**市-马场坪街道甘巴哨村

黔****公司

******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马场坪街道甘巴哨村,地理坐标:107°33′37.2453″,26°37′26.6024″,属于危险品仓储项目,为**项目,用地面积4000m2,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9万元,占总投资的5.7%。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露天堆放的砂料采取覆盖措施,使用时不定时洒水抑尘,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应采取篷布遮盖、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厂区原有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控制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中废钢材、瓦楞板纸等分类收集,****回收站,其****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倾倒市政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硫酸在库区内均是密闭储存和输送,浓硫酸中转槽全封闭。加强硫酸储罐的维护保养,尽量采用高液位储存,定期检查罐的密封情况。收料时,采用大流量,使物料来不及大量蒸发。

发料时,采用小流量,避免呼吸阀吸入空气过快造成发料终了时的回逆呼出。在人工检查时应注意时机,减少蒸发。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地面冲洗水经地坪冲洗水收集沉淀池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排至雨水收集池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坪冲洗,多余部分由**市源福矿****公司自有洒水车抽取用于煤堆喷淋,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浓硫酸储罐区、浓硫酸中转槽、地面冲洗水收集沉淀池、危废暂存间、装卸区等,浓硫酸储罐区设置围堰,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优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动力设备、运输工具,生产运转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建筑物隔声,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控制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倾倒市政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公司用于脱硫石膏加工生产。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硫酸泄漏、废机油发生泄漏、火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项目设置浓硫酸应急罐,储酸罐区设置不低于1.4m高围堰,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

瓮****砂石场扩能项目

**县岚关乡茶海村茶园组

瓮****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省**县岚关乡茶海村茶园组,东经:107°33′26.201″,北纬:27°2′26.935″,本项目为灰岩开采,属于非金属矿采选。《瓮****砂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28****环境局审批(黔南环审〔2019〕286号),2021年4月5日完成自主验收。**面积为0.0879km2,年生产规模20万t/a,2025年2******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78万吨/a),证号C522********171****3283,目前正常生产。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弃土石及时清运至排土场进行堆存,排土场设防风、防雨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引导至沉淀池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降低雨水所导致的水土流失量。

(3)补充完善边坡挡土工程、护坡工程。

(4)施工期结束后应及时回填覆土,增加区内绿化,道路两侧栽种树苗等,施工占地植被被破坏,待运营期结束后复垦。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限制车速,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②施工使用商品砼(预拌混凝土),施工场地不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

③及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前喷洒水。土石方开挖作业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车行道路硬化或采取铺设细石等措施,对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防尘。

④渣土等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出入工地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内冲洗轮胎及车身。

⑤物料、渣土等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槽上沿,车斗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利用原有工业场地沉淀池100m3,用于沉淀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

(2)运输车辆洗车产生的废水使用原有的10m3洗车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

(3)生活污水使用原有改良式三格化粪池(15m3,运营期沿用)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是各施工机械、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轻拿轻放;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夜间22:00-06:00,中午12:00-14:00不进行施工;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隔声和消声措施;**内车辆实行限速行驶,降低交通运输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土石方全部经项目区暂存后石方用于后期回填,表土用于绿化,临时堆存于排土场,并做防风、防雨措施,建设围墙并使用篷布遮盖等。

(2)钢架厂房建设产生的少量边角料、废旧设备及耗材包装袋等属于可回收利用废物,****收购站。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

①在**周围修建截(排)水系统,防治坡(地)面水漫坡(地),侵蚀土壤,造成水土流失。

②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使夹带泥沙的水流通过沉降池沉入池内,**外排。水流经沉降池后**回用于生产。

③坡顶覆盖土层进行削坡减载,保证土坡稳定。

④避开暴雨期剥土、推土。

⑤项目剥离的表土应统一堆存在采空区,在两端修建挡土墙,并对剥离土进行固定,以免被水流冲蚀。

(2)生物措施

①充分利用自上而下台阶开采形成的平台,进行绿化。在采石平台上,台阶边缘砌0.8m高挡墙,回填0.8m厚的种植土,种植爬山虎、葛藤之类垂直攀岩植物绿化壁面,平台面上还可种植速生易成活树木(如杨柳、小白杨等)进行绿化。

②经剥离、削坡裸露的表面种植攀岩植物进行绿化覆盖。

③靠近耕地的砂料堆场及开采场地,应防止水土流失及废土石侵占耕地。严禁在临时租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到期恢复绿化。

④采用洒水的方法减少粉尘产生,保护好项目周围的植被,减少粉尘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⑤为防止滑坡,岩矿开采剥离应自上而下的台阶式开采,禁止从开采边坡底掏采造成垮塌或滑坡。

⑥做好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在项目爆破安全距离以外设置长期性警示标志。采用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爆破及开采工作,避免和减少碎石的飞散。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加强环境管理,降低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⑦矿石开采结束后的废弃矿场以覆土恢复植被方式进行复垦。

⑧在**北面修建挡土墙,防止土石对北侧公路产生影响。

(3)闭矿期生态治理措施

闭矿后,将剥离的表土全部复垦,并妥善处置其设备。对临时场地裸露土地及开挖面上进行土地整治,并且采用种植树木的方式恢复植被。露天开采结束后,将开采前剥离的表土覆盖在平整后的地表,以恢复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爆破、凿岩工序

本项目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后进行洒水防止粉尘漫扬。选用的潜孔钻机穿孔作业时自带粉尘回收装置,可使粉尘浓度大大降低。

②破碎筛分工序

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全封闭厂房+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皮带运输机全密封、软连接下料并喷水的污染治理方案,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二级排放标准。

③运输和装载扬尘

项目区皮带运输机全密封、软连接下料并喷水,减少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区内运输会产生道路扬尘,道路洒水除尘后,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装载和运输中物料不得抛洒,尽量降低落料高度,并在起大风时停止装车作业。

④场外运输

对工业场地和运输至场外的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专职人员定期对工业场地和出场公路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并对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进行覆盖,防止运输途中的洒落,可控制和减少对道路环境的影响;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沉淀池和轮胎清洗装置,****广场及运输道路粉尘、扬尘。

⑤成品堆场及排土场

产品进入全封闭厂房并洒水保湿,排土场设围挡、喷淋洒水。

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无组织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改良式三格化粪池15m3收集处理生活污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GB5084-2021)标准后作为周边农用地肥料。

(2)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排土场初期雨池40m3;项目区原有100m3沉淀池收集采区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不满足初期雨收集要求,需新增50m3的沉淀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型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扰动较大的机械设备(破碎机、空压机等)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墙壁上安装吸声材料,同时使用减震、隔震措施降低噪声;挖掘机采用低噪型并使用消声器;在爆破作业中,严格堵孔质量,控制总装药量,采取多段微差起爆,合理安排工人高噪声作业时间;产品运输过程中,尽量放慢车速,减轻车辆噪声。项目场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剥离的表土、弃土弃石和弃渣,堆放于项目区排土场,并修建挡土墙予以拦挡,做好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待采场新的采空区形成后将剥离的表土作为恢复土壤**使用,弃石弃渣可用于道路铺设。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中设备维修、维护含油废旧手套、棉纱等劳保用品等按有害垃圾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沉淀池底泥及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主要成分为砂石混合物及粉尘,全部混入产品外售,不外排。

(4)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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