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桥及附属设施项目防洪评价单位(二次招标)
本项目位于**市**县旗山湖水域范围内,属涉河建设项目,依据河道管理相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航道整治、河滩公园等涉河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防洪要求、河道专业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严格保护河道水域和堤防安全。本次询价范围****浮桥及附属设施项目防洪评价单位,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报价。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业相关咨询或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具备编制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能力;具有类似涉河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经验。
(2)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开标之日前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受惩名单,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标书代写
(3)招标控制价:62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1) 加盖企业公章的报价清单一份及相关联系方式;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3) 按要求密封装袋;
(4) 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
(5) 递交投标资料时请附上投标承诺书(附件),如无法提供承诺书,视为废标;
(6) 报价文件分两袋,A袋资格审查资料及B袋报价资料。
于2026年5月09日(周六)上午10:00前,投标人携带报价文件送至**县国资大厦15楼先进行资格审查。(须持授权委托书现场递交,文件需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于2026年5月09日(周六)上午10:00,投标人在我司小会议室共同参与唱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注: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应不低于三家,若低于三家则视为流标)
(1)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符合项目需求的投标文件,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的修改完善、审查备案等相关工作,直至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额外支付。
收件人:朱工
联系电话:0591-****0911
项目咨询:朱工
联系电话:177****8486
附件: 投标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