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产业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省食品产业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省食品产业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预算金额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磋商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1-1 |
**省食品产业供需对接活动筹办服务 |
1项 |
199000 |
199000 |
199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 财库〔2022〕19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 序号 |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 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6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6.3获取方式:①直接至****办理的,须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②异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箱****@126.com)****办理。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的名称相一致,****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7.磋商文件售价:1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标书代写
8.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09:30标书代写
8.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8.3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连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电子标服务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18日09:30,**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开标大厅。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 址:**市**区华林路166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方法:0591-****0170,工作时间:**时间08:30-12:00;14:30-17:3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联系人:郑冰泳、沈萨里、刘媛
联系方法:0591-****7885,工作时间:工作日**时间08:30-12:00;14:30-17:30
附1:获取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
| 银行账号:811********00377474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