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罚没烟草物品销毁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罚没烟草物品销毁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规模:40万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与范围:对**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并符合销毁处置条件的罚没烟草专卖品(包含但不限于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烟叶、烟梗、烟丝等)进行环保及无害化处理,以及对查获的111台烟草专用机械进行销毁,确保处理流程合法合规、物品销毁完全。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一标段:销毁罚没烟草物品。根据《**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云烟专〔2022〕69号)第三章第九条“假冒伪劣卷烟销毁由州市局统一负责、统一组织,县级局不得擅自销毁。销毁可以采取自行销毁和定点销毁两种方式。(一)自行销毁的,原则上选取本州市内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单位实施”,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26号)第七章第七十七条规定“各地烟草专卖局应当委托具有规范处置能力、符合环保条件的单位销毁罚没烟草物品,****政府部门或规****处理厂、发电厂等单位,确保罚没烟草物品完全销毁,严防流入非法贸易渠道”的规定,并经《****环境局关于推荐**市境内无害化处理销毁罚没烟草专卖品企业的复函》推荐,****、**海创****公司是**地区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又因****与**海创****公司均属于同一法人企业,结合全市烟草物品销毁情况,拟定****为****2026年罚没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服务项目一标段单一来源服务商。
二标段:销毁罚没烟草专用机械。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26号)第七章第六十八条“州(市)烟草专卖局需对罚没烟机进行销毁处置的,应当报省烟草专卖局批准”,第七十八条“罚没烟机优****机械厂进行销毁”的规定,本项目二标****机械厂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商。
依据《****公司****公司采购实施办法(试行)》(云烟司〔2025〕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一)一标段:
服务商名称:****
服务商地址:**省**市****村委会
(二)二标段:
服务商名称:****机械厂
服务商地址:******开发区科医路43号
四、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一)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5月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9日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外网、****内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异议反馈方式
对本次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北路18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75-****067
七、监督电话
****法规科(规范办):0875-****625
八、质疑电话
****采购办:087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