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宿舍资产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批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宿舍资产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批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启航路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壹仟零叁拾元整(6810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1.5米床等 品牌(如有):顺心 规格型号:1500mm*2000mm*980mm等 数量:100张等 单价:620元/张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明刚、夏玲玲、薛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收费金额:详见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市华仑**国际B座14楼,联系电话:万先生 0563-****783、彭工0563-****111、191****37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联系方式:万先生 0563-****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华仑**国际B座14楼
联系方式:0563-****111、191****3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0563-****111、191****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