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1】对本项目招标公告未尽事项进行补充,本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明细补充如下:
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2026****工会“暖心餐”专项行动,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报价方式,固定合同价格:600万元,评审过程中比较各投标人的承诺发行的“暖心餐餐券”总价格。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中标人需通过职工之家APP、川工之家APP等渠道为采购人代发放优惠券,通过线下商家消费核销的方式,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餐品。
2、采购人于活动开始前向中标人提供采购人确认的新就业群体名单,中标人根据名单信息,定向发放“暖心餐餐券”。
3、“暖心餐餐券”使用范围:可在全省范围内指定平台**商户使用。
4、“暖心餐餐券”使用限制:工会爱心餐补券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可为他人付款。
5、“暖心餐餐券”使用期限:按活动规则页注明的期限使用,超过时限的视为自动放弃,该份额重新投放市场。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工会暖心餐补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工会暖心餐补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该券无法再次使用。
6、中标人中标后其全省“暖心餐”**商家提供的餐品总和不少于5000种选择。
7、中标人需在“暖心餐”启动后,于2026年10月底前将优惠券发放完毕。
8、中标人在实施“暖心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中标人需保证餐品质量,如因餐品质量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至所有发放的“暖心餐餐券”有效期截止。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金额为600万元人民币,按发放进度每月付款,每月付款金额为当月发放并核销“暖心餐餐券”金额占承诺发放“暖心餐餐券”总金额的百分比×600万元计算,付款前提供该月发放明细表,项目验收时需配合采购人聘请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结算报告。
(四)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
2、验收内容: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商务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标准:依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4、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投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采购办监督电话补充如下:028-****7518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方池街18号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8-****344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二环路西一段99****花园20栋2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