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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23400 元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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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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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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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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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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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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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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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运维
管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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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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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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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指标:一年24次、12个月每半个月一次查看台账、包含:工艺运行管理、运行资料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培训、消毒试剂采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试剂添加与维护,核心依据是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 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并必须满足CMA 数据有效性、环保联网监管、消毒与余氯稳定控制三重要求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核心检测标准 (必执行)
(1)主标准: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预处理标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2)报每当季地度生委态托环第境三部方门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水质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若水质检测不达标,立即停止排放,排查处理设施故障,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排放,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3)台账管理:建立废水处理运行台账、自行监测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备维护记录,留存至少3年,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核查。
3、备注(包含):服务包含一年12个月试剂半个月一查看以及台账;包含:工艺运行管理、运行资料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培训、迎接各种环保检查及督查;不包含: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或更换材料以及产生的费用。
4、备注(不包含):服务不含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危险废液处置及储存、配件耗材及危废品收集处置处理运输、服务不含: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或更换材料以及产生的费用,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费;如需提供季度比对监测服务,COD、氨氮、pH、余氯第三方比对监测服务费/台/年;第三方检测机构(比对监测)服务费每台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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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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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维护
消毒药剂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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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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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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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指标:一年24次、12个月每半个月一次查看台账、包含:工艺运行管理、运行资料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培训、消毒试剂采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试剂添加与维护 ,核心依据是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 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并必须满足CMA 数据有效性、环保联网监管、消毒与余氯稳定控制三重要求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核心检测标准 (必执行)
(1)主标准: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预处理标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2)报每当季地度生委态托环第境三部方门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水质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若水质检测不达标,立即停止排放,排查处理设施故障,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排放,并及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3)台账管理:建立废水处理运行台账、自行监测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备维护记录,留存至少3年,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核查。
3、备注(包含):服务包含一年12个月试剂半个月一查看以及台账;包含:工艺运行管理、运行资料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培训、迎接各种环保检查及督查 ;不包含: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或更换材料以及产生的费用。
4、备注(不包含):服务不含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危险废液处置及储存、配件耗材及危废品收集处置处理运输、服务不含: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或更换材料以及产生的费用,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费;如需提供季度比对监测服务,COD、氨氮、pH、余氯第三方比对监测服务费/台/年;第三方检测机构(比对监测)服务费每台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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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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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执行报
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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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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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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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指标: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
2、依据: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工作《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部 第48号)第三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 ,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报告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作为年度生态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3、根据HJ 944—2018《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监测记录 自行监测结果、监测质量控制情况,按HJ 819 及行业自行监测指南执行。
处罚条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每次 5 千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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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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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设备试
剂添加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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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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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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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指标:C0D氧化剂、C0D掩蔽剂、COD催化剂、C0D零样、COD标样、氨氮氧化剂、氨氮催化剂、氨氮清洗液、氨氢标样、氨氮零样,氨氮显色剂。
2、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试剂添加与维护,核心依据是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并必须满足CMA数据有效性、环保联网监管、消毒与余氯稳定控制三重要求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关和国生态环境部核心要求: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核心运维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试剂:必须在保质期、符合仪器标准、不得稀释/代用、完整标识;维护周期;日查液位,周/月更换、断药4小时内补齐;质控:换试剂后必须校准/标样核查、做比对、记录完整
其他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数据造假/运维不到位可处罚,地方环保部门:联网上传、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要求。
3、备注(包合):服务包含一年24次试剂(在线设备、检查试剂,配置添加试剂、设备维护维保、调试仪器设备、数据校准,维护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常规道检、试剂补充更换、校准和常见故障处理等工作)、
4、备注(不包合);服务不含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危险废液处置及健存、配件耗材及危废品收集处置处理运输,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费:如留提供季度比对监测服务,COD氨氮、pH、余氯第三方比对监测服务费/台/年;第三方检测机构(比对监测)服务费每台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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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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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设备试
剂添加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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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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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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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指标:COD氧化剂、COD掩蔽剂、COD催化剂、COD零样、COD标样、氨氮氧化剂、氨氮催化剂、氨氮清洗液、氨氮标样、氨氮零样、氨氮显色剂。
2、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试剂添加与维护,核心依据是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 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并必须满足CMA 数据有效性、环保联网监管、消毒与余氯稳定控制三重要求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核心要求: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核心运维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试剂:必须在保质期、符合仪器标准、不得稀释 / 代用、完整标识;维护周期:日查液位、周/月更换、断药4小时内补齐: 质控:换试剂后必须校准/标样核查、做比对、记录完整
其他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数据造假/运维不到位可处罚,地方环保部门:联网上传、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要求。
3、备注(包含):服务包含一年24次试剂(在线设备、检查试剂、配置添加试剂、设备维护维保、调试仪器设备、数据校准,维护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常规巡检、试剂补充更换、校准和常见故障处理等工作)。
4、备注(不包含):服务不含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危险废液处置及储存、配件耗材及危废品收集处置处理运输 ,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费;如需提供季度比对监测服务,COD、氨氮、pH、余氯第三方比对监测服务费 /台/年;第三方检测机构(比对监测)服务费每台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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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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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废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检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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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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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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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六价铬。共22项指标处理后总排口
2、依据:核心检测标准(必执行)
(1)主标准: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2)报每当季地度生委态托环第境三部方门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水质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若水质检测不达标,立即停止排放,排查处理设施故障,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排放,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3)台账管理:建立废水处理运行台账、自行监测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备维护记录,留存至少3年,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核查。
3、备注(包含):每年检测四次,每个季度检测一次,共1个点位每季度废水总排口检测1天3次;检测工作需要专业检****公司完成 。
4、备注(不包含):服务不含: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费;如需提供季度比对监测服务,COD、氨氮、pH、余氯第三方比对监测服务费 /台/年;第三方检测机构(比对监测)服务费每台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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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物品单价均包含税费等相关费用。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6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格桑曲培
座机电话: 1570-****169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5-09 00:00:00
发布时间: 2026-05-06 14:00:25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