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老莱河河道疏浚工程项目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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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2********713563U谷宏洁
辛壮**省**市**市
****党政办公中心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老莱河河道疏浚工程项目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省**市**市
经度:125.00779,125.00545,125.00391,125.00314,125.00312 纬度: 48.60634,48.60561,48.60426,48.59668,48.5963****生态环境局
2023-05-24
讷环行审〔2023〕10号
4844.3
43.38****
112********713563U****
112********713563U不涉及
不涉及2024-03-10
2026-02-112026-03-30
2026-04-022026-05-05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非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及规模。本项目为老莱河河道疏浚工程,长度约7.863km。本项目非生产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及规模。本项目为老莱河河道疏浚工程,长度约7.863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次疏浚工程在河道两侧边缘滩地直接利用推土机集料、挖掘机挖土装车、自卸汽车将土料集中外运综合利用。本次疏浚工程在河道两侧边缘滩地直接利用推土机集料、挖掘机挖土装车、自卸汽车将土料集中外运综合利用。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期: 1.生态影响:保护耕地和植被,减少临时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及时恢复。取土前表土进行收集,施工后对占用土地进行恢复处理。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水生生态,加强绿化。采取合理选择施工工期,进行封闭性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注重水土保持的综合性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车辆及机械采用洒水抑尘,进出施工区道路清扫;运输车辆、堆场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用优质设备和燃油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施工管理,清淤淤泥及时清运,必要时喷洒除臭剂,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河道内固结体进行清理后,建筑垃圾分离出,通过运输车辆载至弃渣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淤泥委托固化后外售;堤基清理产生的杂草、碎块及修桩产生的木料,清理出来的杂草及野生植物,由施工单****处理厂进行妥善处理,其他建筑垃圾分离出,通过运输车辆载至弃渣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6、社会影响: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道路交通高峰,经过保护目标时,车辆放慢车速,禁止鸣笛。 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道疏浚工程,非生产性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营运期无噪声设备,不产生噪声。营运期不设办公地点,无一般废水、固废产生。营运期间生态环境维持现状。施工期: 1、生态影响:项目未涉及仓库、围堰、砌石筑堤、沉淀池等设施,未设置施工营地;道路均依托现有道路,未涉及临时道路修建,无相关临时占地,未对植被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清淤工程,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进行清淤,清淤季节为冬季,老莱河为枯水期,河道内处于干涸状态,未涉及涉水清淤,因此未涉及围堰、砌石筑堤内容,无相关废气排放;清淤期天气较冷,清出来的淤泥主要为沙子,呈块状,淤泥较干燥,气味较弱,淤泥直接清至卡车内用于村里铺路、或外售,因此未设置临时堆场;清淤期间未发生臭气污染事件;采用国标卡车,尾气均能达标排放,运输车辆上方加盖篷布,避免淤泥遗撒,及时清理路面,减小了扬尘产生量,未发生运输过程扬尘、尾气污染事件。 3、水环境保护措施。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依托自家生活设施。未设置汽车、机械清洗设施,无相关废水排放。施工期未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清出来的淤泥呈块状,直接清至卡车内用于村里铺路、或外售,因此未设置临时堆场;清淤季节为冬季,老莱河为枯水期,河道内处于干涸状态,未涉及涉水清淤,因此未涉及围堰、砌石筑堤内容,无相关建筑垃圾产生;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依托自家生活设施,无生活垃圾排放。 5、声环境保护措施。均采用符合标准的车辆,施工前已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夜间未运输,清淤期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6、社会影响:夜间未运输,避开运输高峰,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道疏浚工程,非生产性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河流正常行洪,恢复河流治导线,进而维护老莱河防洪标准。 营运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无噪声设备、不产生噪声。未设办公地点,无一般废水、固废产生。营运期间生态环境维持现状。
①清淤季节为冬季,老莱河为枯水期,河道内处于干涸状态,未涉及涉水清淤,无施工废水,因此未涉及围堰、砌石筑堤、沉淀池内容,无相关建筑垃圾产生,无临时占地,未涉及表土剥离。②淤泥主要为沙子,直接清至卡车内用于村里铺路、或外售,因此未设置临时堆场。③因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员工,依托员工自己生活设施,因此本项目未涉及生活垃圾、生活粪污。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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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依托自家生活设施。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依托自家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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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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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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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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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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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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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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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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