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切实解决**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我中心牵头起草了《**市**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已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完成起草后,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共计15个工作日,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同时,已按相关规定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也已全部完成,确保《实施细则》符合公平竞争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实施细则》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决定组织召开《实施细则》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通知于听证会七个工作日前发布)。
一、听证时间
2026年5月14日下午3时。
二、听证地点
****520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围绕《实施细则》全部内容,结合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听证以下事项:
1.《实施细则》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
2.《实施细则》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能否有效解决**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3.《实施细则》在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的规定是否明确规范,是否与前期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结果相契合;
4.其他与《实施细则》相关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参与对象
1.自愿报名参与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2.法律、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专业人士;
3.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听证前3个工作日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方式:有意参与听证的单位和个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携带身份证,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到****523室报名;
3.联系电话:0476-****470;
4.报名地址:**市**区桥北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523室;
六、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个人及单位相关信息,承诺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若无法按时参加,需提前2个工作日****中心;
2.听证参与人员应围绕听证内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得故意歪曲、误导事实,不得扰乱听证秩序;
3.听证会期间,参与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关闭通讯设备或调至静音状态;
4.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梳理筛选,确定最终听证参与人员名单,并在听证前2个工作日通知本人。
七、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476-****470
联系地址:**市**区桥北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523室
邮编:02400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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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