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卡瓦白庆乡Y555线(K67+887)至卡瓦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A标段(包))补充文件
2026-04-23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2000元(人民币元) | |
| ****216元(人民币元) | ||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2026-04-23 16:32:08 | |
| 2026-04-23 16:32:08 | ||
| 各位潜在投标人: 因原网页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现对原网页招标公告中的“3.1.1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1.删除原网页招标公告中“3.1.1投标人资格要求”关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要求;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统一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具体为: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本****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具体包括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投标保证金递交载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载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凡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澄清修正内容的,均以本次更正公告表述为准。 本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本次澄清文件,若未及时查看并下载本次澄清文件和最新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