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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07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中华人民**国矿产**法》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并组织专家对虎****公司等五个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 “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67-****073
邮箱地址:****@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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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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