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项目

审批
河北-秦皇岛-卢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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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06

项目名称 ****环保项目
建设地点 **省******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材大街北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3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马明春
联系人 李娜 联系电话 133****2973
项目投资(万元) 38 环保投资(万元) 3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2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原环评中烘干炉产生的烟气进入立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为响应国家及地方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政策,决定在烘干炉与立磨烟气进口之间增加两级废气治理设施,即在烘干炉处增加SNCR脱硝治理设施一套、在烟气进入立磨前的烘干炉烟气管道处增加干法脱硫治理设施一套,处理后的烟气进入原布袋除尘器,最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原环评中3个成品罐设3台库顶无动力除尘器、成品罐下散装机卸料处废气无组织排放,无动力除尘器遇含水率较高物料,极易堵塞,导致二次扬尘,引起罐内正压风险,为达到更好的粉尘治理效果,决定将成品罐的3台无动力除尘器改为3个成品罐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风量8600 m3;/h,去除效率99%)(置于仓顶), 成品罐下散装机卸料处新增布袋除尘器1台(处理风量8600 m3/h,去除效率99%),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共用1根35m排气筒(DA002)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烘干炉烟气采取SNCR脱硝 干法脱硫 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3个成品罐废气共用1台布袋除尘(置于仓顶), 成品罐下散装机卸料处新增布袋除尘器1台,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共用1根35m排气筒(DA002)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除尘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承诺:**** 马明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明春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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