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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6日
项目概况
****劳务派遣用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广顺道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7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预算金额:452.0万元
最高限价:45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开标当日17:00“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6日到 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
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招标****银行转账方式,****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账号:0302 0602 0903 9096 091、开户行:****银行****公司**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102****00365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投标人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3)邮件主题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例如:****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年05月27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广顺道2****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二)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 2. 联系地址:**市**区睦泽路16号 3. 联 系 人:杨洋 4. 联系方式:022-****0018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五)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睦泽路16号
联系方式:022-****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9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一博、李浩
电 话:022-****9905
**** 2026年05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