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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十一条:“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现将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缴存的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1.****公司
以上公司近一年若有拖欠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社会保障局进行实名举报投诉。
公示期:2026年05月06日 ——2026年05月13日
举报投诉电话:0793-****0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