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拟实施供暖设备维修项目,现诚邀有意向且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积极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供暖设备维修项目;
2. 建设地点:****;
3. 建设内容:
1.新增2号办公楼1层左手两间供暖房间,供暖面积44.55平方米,改造2号办公楼1层右手两间供暖,供暖面积35.4平方米,拆除原有房间内供暖管道及钢制暖气片,根据房间布局重新布置管道及7002-600型压铸铝散热器;
2.更换机房内损坏的水泵、阀门、过滤器、软接头、止回阀等;清洗空气源热泵内机、加注冷媒氟利昂;对供暖管道采用草酸稀释液清洗系统内水锈、水垢;补充丙二醇防冻液约5吨;
做好两栋办公楼的供暖系统维保服务,其中:1号办公楼,采暖面积800.5平方米,2号办公楼,采暖面积420平方米。
4.最高限价:15万元(含税、垃圾清运费等全部费用),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比选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
二、比选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范围必须符合项目要求(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其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水暖维修相关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6.项目报价清单;
7.维保承诺书(重点承诺维保范围、响应时间);
8.类似业绩证明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比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比选文件递交事宜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5月6日至5月11日18:30截止,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
递交地点:****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4—****436,173****1232.
五、其他事宜
1.递交材料需按照“比选资质要求”顺序装订所有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并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2.意向投标单位可在5月6日至5月11日之间联系我委进行实地查看。
3.递交截止后我委将及时组织进行比选。加急标书代写
4.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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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