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自然资告字〔2026〕1号
****政府批准(屏政综〔2024〕5号),****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宗地 坐落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12823.44 |
**县东部片区(详见红线图)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70年 |
>1.0且≤2.5 |
≤25% |
≥35% |
≤ 54米 |
3900 |
780 |
| 备注:1.该宗地竞买保证金780万元(其中定金780万元); 2.其它规划指标详见****文件(屏自然资〔2023〕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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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按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50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价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每次最低竞价幅度为100平方米及其整数倍,****政府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有2家以上竞买人达到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最高限3200平方米,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定保留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6日到****三楼自然**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6日17时30分前到****三楼自然**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16时00****银行账户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5月27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5月27日15时00****服务中心3楼第1标厅举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活动自动终止。
2.该宗地自成交之日起1年内交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6个月内缴清。
4.非**县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县注册成立****公司(已在**县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5.****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公司的所有股东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应由竞得人控股,占比股份不低于51%。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竞得人在项目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之前不得办理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
7.该宗地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九、联系方式:
1.****三楼自然**开发利用与空间管制股(**县古峰镇东环中路405号),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93-****938;
2.****(**市蕉****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幢10层),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80****3569。
十、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屏****发展中心
1.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50********052508239
2.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银行账号:935********7906666
3.开户银行:******联社**信用社
银行账号:906********100****5116
4.开户银行:****银行
银行账号:906********100****5382
5.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414****73902
6.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140********001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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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