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2026年联检单位专用设备项目
3、项目编号:****
4、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14时00分
5、评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
6、开评标地点:**省**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4楼3A07号
二、主要内容
****委员会评审,按照最终得分从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选候选人见下表。
| 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名单 | ||||
| 候选人顺序 | 候选人名称 | 报价总金额 (不含增值税) | 报价总金额 (含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
| 第一候选人 | **** | ¥362810.83 | ¥409976.24 | 13% |
| 第二候选人 | ****公司 | ¥364200.00 | ¥411546.00 | 13% |
| 第三候选人 | **蓉海****公司 | ¥366628.31 | ¥414289.99 | 13% |
(二)无效申请人名单及原因:
| 无效申请人名单 | ||
| 序号 | 申请人名称 | 原因 |
| 1 | ******公司 |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技术参数备注 接入海关内网系统、接入边检执法办案系统、与现有联检单位电子锁(海康 CS-LT70F)相匹配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完整响应要求 2、付款方式:中选人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由采购人验收合格,中选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95%的货款,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如税率因国家税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变化,按签订合同时的不含税金额及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率执行。 综上所述,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
三、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在公示期内,如投标人有任何异议,请致电:193****9485、134****4903或者发邮件至****@qq.com,提出书面异议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是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与投标人投标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金泽****中心C座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4楼3A07号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人:陈老师、明老师
联系电话:193****9485、156****6458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