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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企业人才市内有效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张人社通〔2023〕245号)的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企业推荐、公示,我局******社会保障局审核评定,拟考核确定肃南交通****公司李晓红等3名同志、**振达****公司孙莉等3名同志、**洋航****公司梁越林同志具备市内有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12日。
受理反映部门:****办公室
电话举报:****住建局0936—****541
肃**人社局093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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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