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窗帘及轨道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南屿镇乌**南大道69号祥禾公社10#楼418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20.28017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 (元) |
| 1 | **** | 一层收费处:主任办公室卷帘、保险柜卷帘;****中心:办公室布帘、****办公室1布帘等。其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永佳福 | YJF-09;YJF-07 | 8.22平方米、23.13平方米;49.34平方米、21.01平方米等。其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38、38;21、42等。其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国华、陈晓英、陈昭滨、陈钦云、梁良波(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9.1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1)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中标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1.1%……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00********001000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43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中标人****,综合得分:88.76。
3、价格澄清:****公司的投标报价****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要求****公司针对报价过低的问题在50分钟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委员会一致认定,****公司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人:翁老师 电话:0591-****1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联系方式:陈爱光 电话:059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