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地拆迁补偿房屋拆除及垃圾清理消纳处置项目 | ||
| 品目 | 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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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 | ||
| 行政区域 | **回族自治区区本级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16点41分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 至 2026年05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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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回族自****服务中心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04日09点00分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回族自****服务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480.395369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佳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6530 | ||
| 采购人 | **** | ||
| 采购人地址 | 宁东镇团结路与长城路交****人民政府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1-****6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绿地 21 城 D 区 13 号楼 407 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6530 | ||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991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基地拆迁补偿房屋拆除及垃圾清理消纳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953.69
最高限价(如有): ****3953.69元
采购需求:
| ****基地拆迁补偿房屋拆除及垃圾清理消纳处置项目 | ****政府****基地拆迁补偿房屋拆除及垃圾清理消纳处置项目 | 拆除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953.69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953.69 | |||
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 是 0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6-05-06 15:59:18 至 2026-05-12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6-06-04 09:00:00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回族自****服务中心
时间:2026-06-04 09:00:00(**时间)
地点:**回族自****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2.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内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 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及二轮报价。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因供应商 CA 锁更换、变更、续费或其他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系统更新、网络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系统退回。操作手册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下载专区下载。 4.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准备电脑,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5.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回族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进行查看。 6.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宁东镇团结路与长城路交****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95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绿地 21 城 D 区 13 号楼 407 室
联系方式: 199****6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龙新云
电话: 0951-****6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何佳鹏
电话: 199****6530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