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厂区)地块位于**省**市**庄寨镇潘寨村,****小学空地,西邻空地,南邻**路,北邻空地,总占地面积为7256.44m2,该地块历史为****(北厂区)用地,****(北厂区)主要从事甲醛的生产,地块生产史为1998年—2021年。目前地块罐区、生产区、办公室等建构筑物已经拆除。按照《**庄寨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镇区国土空间用****人民政府2024年6月)”要求,本****小学用地和商业用地。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16〕31号)、国土**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规定,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83号)、菏****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菏生态环委〔2020〕4号)文件要求,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北厂区)地块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环境局**分局委****集团****公司(原******公司)对****(北厂区)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编制检测方案、****实验室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北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性结论及现场情况确定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本地块钻探深度一方面根据实际土层性质确定,当采样深度达到黏土层;另一方面根据现场土样及快筛数据,当样品无异常;快筛数据无异常时,可终孔。
采样过程中通过PID快筛、XRF快筛,有明显污染情况(气味、颜色异常或XRF、PID读数较大)的土样,应优先选择。并根据土层情况对采样深度进行实时调整。
本次调查共设置17个(含1个对照点)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79个(含8个平行样品)。土壤检测因子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等共56项。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共设置6个(包含2个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包含2个平行样品)。地下水共检测常规指标、重金属、无机物、VOCS、SVOCS等共计43项。部分点位出现了超标情况,超标的检测项目钠、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氨氮,其余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目前庄寨镇统一使用市政自来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不采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且调查地块附近没有饮用水水源地,同时也不作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补给区。故综合判定本地块地下水作为下一阶段工业用地的环境状况可接受。
综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具体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判定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的开发需求,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