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庆云镇上龙锑矿有限公司锑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审批
广东-韶关-乐昌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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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锑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6-04-22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锑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概况:****原为韶****公司下属企业,始建于1995年6月,1996年正式开采,开采矿种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于2024年1月取得当前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731****1529,有效期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7年1月16日,采矿许可证许可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面积为0.4372km2,开采深度由280m至220m标高。

环保手续方面,****于1997年8月编制了《**市**镇上龙锑矿环境现状调查报告书》,并于1997****环保局验收,取得《上龙锑矿环保设施验收意见》。现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镇上龙牛星斗村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1-****198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沐溪大道170号**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邮编:512000

联系人:孟工

电话:0751-****090

四、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改进措施

1、废水影响

现有项目采矿废水会产生矿坑涌水,选矿流程产生选矿废水;此外还有原矿堆场、临时废石堆场淋溶水等。****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坑涌水经沉淀及**湿地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经现有排污口排入仙脚下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湿地处理后,与矿坑涌水一起达标外排。现状监测数据表明,项目**附近地表水水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要求,项目运行未对周边地表水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强化对矿坑涌水的处理,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2、废气影响

现有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爆破采矿粉尘、运输扬尘、破碎粉尘、浮选药剂臭气、堆场扬尘、食堂油烟等。建设单位已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采用湿法凿岩,在产尘点及井巷洒水抑尘;爆破后喷雾洒水抑尘并强制通风;配置路面洒水设施,对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在原矿破碎机料斗进料口、振动筛出料口上方安装挡板,同时进行喷雾洒水;通过采用合理设置药剂贮存场所,做好药剂的密封措施及加强浮选工段的通风措施,减轻浮选臭气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临时废石堆场、原矿堆场以及尾矿在堆存过程进行必要的洒水抑尘,设置防尘网等减少扬尘产生;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现有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在技术上总体可行。

3、噪声影响

现有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凿岩机、钻机、爆破、空压机、水泵、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等生产设备。其中位于井下的爆破、凿岩机、钻机、风井通风等地下噪声源,产生于地下矿井密闭环境中,经地层吸收、距离衰减后基本不会对地面声环境产生影响。针对地面上布置的选矿等机械设备,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将矿井通风机、空压机、绞车、水泵等布置在机房内,并在空压机的排空口加装消声器;对高噪声设备如破碎机、绞车等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现有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采矿废石、选矿尾矿、废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等。采矿废石在临时废石堆场临时堆放后由周边居民陆续运出**用于周边村镇道路铺设、房屋建筑等。选矿尾矿贮存于现有尾矿干化池内,委托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进行危废鉴别认定,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如为一般工业固废,则与尾矿一起定期委托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妥善收集后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安排专车定期清运出矿山,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设单位应设置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同时新增3#尾矿干化池,以解决尾砂贮存能力不足的问题。

5、环境风险

现有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炸药、硝酸铅、柴油等,此外,项目也会产生一定含重金属废水,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有选矿废水事故性排放、选矿药剂泄漏、柴油储罐泄漏及起火爆炸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建设单位已根据消防应急、生态环境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强化日常的环境风险管理,尤其需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最大程度降低项目运行带来的各项环境风险。总体而言,现有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日常运行过程建设单位应保持事故应急池有足够的应急贮存容量,应急池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五、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锑矿采选生****环境保护局审批(乐市环字〔1996〕13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本报告分析认为,该锑矿采选生产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目前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总体能有效运行,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质量等现状良好,可达到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关标准的要求。项目运行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针对各类环境风险,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生产运行中强化预案演练,切实降低环境风险。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改进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锑矿采选生产项目继续运营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如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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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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