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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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3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8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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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答疑公告(第二次) ****受****的委托,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实施公开招标,现对部分投标人提问及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一、澄清答疑 问题1:请问接收ZB后提示“单位工程名称:培训实训综合楼-安装工程1 ****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明****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数值不等”,是否发布新ZB 答复:最新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及时下载, 问题2:计价软件在接收电子清单后提示,培训实训综合楼-安装工程1 ****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明****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数值不等,分别为334000元和0.00元即:明细金额和汇总金额不一致,生成投标报价时也提示,此项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唯一项不唯一。 答复:最新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及时下载, 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1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本次答疑文件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省**县民安街道世纪路19-1号 联系人:田明坤 电话:186****6488 传真:0743-****766 电子邮件:0743-****76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 项目负责人:陈志勇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学海、赵云飞、杨韬、 电话:159****0938、180****8227 (3)行政监督部门:**省﹒**﹒**县﹒****住建局 地址:**县**路80号 电话:0743-****272 日期:202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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