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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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公告
2026-05-06 15:23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全,促进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基金行为,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经****党组研究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及**县医保经办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数量:

(一)**县辖区内26****医疗机构****医疗机构5家,****医疗机构21家),****药店6家,村级卫生室3家,具体名单由我局确定。

(二)**县1家医保经办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针对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所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包括异地参保人员结算费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8、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9、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10、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1、进销存不符、虚记多记费用;

12、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针对医保经办机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基金运行与财务管理、两定协议机构管理、待遇审核及支付、参保管理、内部风险防控、费用结算清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等各方面情况。

三、检查时间要求: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6年8月31日。

四、预算总额: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询价方式及成交原则

供应商一次性提交密封最终报价,综合考虑服务方案、项目业绩、团队配置、服务保障、报价合理等因素,按综合最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应提交资料

(一)报价函(附件);

(二)申请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实施方案(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四)2023年以来类似业绩资料(合同复印件);

(五)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近一年以来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申请文件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需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5月9日18:00前,过期不再受理(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采用书面文本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一次性提交密封最终报价。

通讯地址:**县**镇**路38号,邮编:532400

联系人:马艳华 联系电话:0771-****781 (基金监管股)

联系人:肖静玲 联系电话:0771-****003 (局办公室)

附件1:报价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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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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