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电化洞庭湖”(一期)先导****服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电化洞庭湖”(一期)先导****服务区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服务区一期建设内容,****服务区3#服务停****服务区1#服务停靠点,具备船舶服务功能(船舶充电)、生活供给功能和环保服务功能,年充电服务量259.9万kWh。
“电化洞庭湖”先导示范阶段选取**港-**城陵矶港160公里水运线路,共建设50MW风电、3MWp光伏、4MW/8MWh储能、供电线路、4组2MW/4MWh船用电池和2艘趸船。其中50MW风电、3MWp光伏、4组2MW/4MWh船用电池,以及配套的市电电源接****电站引至大堤处环网柜)、光伏电源****电站至趸船)不在本项目内。本项目为建设内容包含包含2艘趸船(包含大堤处环网柜至趸船的市电线缆)、4MW/8MWh储能(位于趸船甲板上,为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以及配套的系船块体和锚链,导助航设施。建设总投资4639.0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工作程序
(1)针对拟建工程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行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本项目的推进;
(2)您认为本项目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影响;
(4)“电化洞庭湖”(一期)先导****服务区项目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主管单位。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长辉
联系电话:138****8094
邮箱:****@qq.com
2、评估单位:******公司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181****6292
邮箱:****08963@qq.com
建设单位:****
评估单位:******公司
2026年5月6日
一审:王长辉
二审:陈晗蜜
三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