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6 17:02
****档案馆库房改造项目工程实施方案
(代可研)的批复
怀发改投资〔2025〕43号
****档案馆:
你单位报来的《****档案馆库房改造工程项目审批的函》及实施方案(代可研)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根据现行消防规范要求,需对档案馆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政府决策,同意****档案馆库房改造项目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迎丰中路333****机关****档案馆馆库,。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消防灭火(高压细水喷雾)系统,配设长5米,宽6米,高3米,总建筑面积为35.7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的独立消防(高压细水喷雾)水泵房。水泵房安装于一楼北边办公楼厕所外,办公楼和库房之间的空地处。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万元,预备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7〕21号)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项目可以不报批概算,其建设投资按估算投资额进行控制。
四、相关文件依据:****政府出具的怀档案〔2025〕1号、怀档案〔2025〕2号文件的签批意见、****财政局出具的《****档案馆库房消防改造项目资金的安排意见》、****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的复函》、****档案馆党组会会议记录、****办公室出具的《****档案馆库房改造(水泵房)人防备案申请的批复》。
五、建设工期为90天,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出估算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未达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标准,可以不招标。
八、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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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