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06
**豫能**矿铠装移开式金属封闭开关柜及附属设施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9日
一、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响应报价:****6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内交货。
付款方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具体详见投标文件“12.1、付款方式”。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067.6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交货完毕
付款方式:出卖人将合同全部产品(含技术资料、合格证等必要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交付至指定地点后,经出卖人和产品使用人双方人员清点核对并签署《到货验收会签单》,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30%给出卖人。出卖人收款后开始安 装调试,并向买受人开具合同总价款3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到货验收会签单》给买受人。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产品使用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应取得《验收合格报告》并交付买受人,同时向买受人开具合同总价款7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买受人收到《验收合格报告》和合同总价款7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设备连续正常运行满三个月(或全部设备到齐满六个月,以先到为准)后,买受人于次月起六个月内,分期平均付清合同总价60%(每月付10%)。期间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应及时修复,买受人可相应顺延付款,但延付金额不超过修复费用或经评估的价值损失部分。
合同总价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报告》签署起12个月或全部设备到货起18个月(以后到期者为准)。质保期内如无重大质量缺陷且出卖人履行完毕质保义务,买受人应在质保期满且收到经产品使用人确认的《质保期满履行完毕确认书》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响应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857-****226,电子邮件:****@163.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风险防控部。
监督电话:汪先生186****68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北路6****广场
联 系 人:潘先生(技术)、张先生(商务)
电 话:187****7334(技术)、136****3693(商务)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莲城街****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女士(商务)177****2140
许女士(财务)173****5522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