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安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 ****集团总医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总医院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4月9日
三、招标范围:
| 包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 A | 总医院安保服务 | 安保人员65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医疗纠纷秩序、交通秩序、反恐巡逻、安全防范、安全巡查、停车场管理、门禁系统的管理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
评标日期:2026年4月30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8会议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
|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 A | 1 | **** | ****620 | 91.78 |
| 2 | ******公司 | ****740 | 86.05 | |
| 3 | ******公司 | ****900 | 85.53 |
五、公示期: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人:****
地址:**省**市体育路**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计划科 0375-****213
业 主:****集团总医院
地 址:**省**市矿工路中段
联系人及电话: 袁大鹏 0375-****282 0375-****818
电 子 邮 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志蓓0375-****658 张安 0375-****568
电子邮箱:****@163.com
财务电话:0375-****620, 财务邮箱:****@163.com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