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监测外包项目 |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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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 17: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邹雅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798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苏街198****中心A15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19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龙西路256号四楼(办公地址:**市**区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御窑商业街6号楼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雅琴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监测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盲样领取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5月10日上午9:30~10:00。逾期领取视为放弃。领取地点:**市**区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御窑商业街6号楼二楼。领取说明:本次盲样领取采用购买形式,且不作领取登记,因此仅限现金,金额为1000元,各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因未带现金等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成功领取盲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各投标人凭代理机构发放的收款凭证至代理机构开取盲样购买发票。盲样考核结果报告等资料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模块中。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更正为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但接受分包。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中标单位可在采购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对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的工作进行分包。具体可在合同中约定。
更正日期:2026-05-06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公告。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苏街198****中心A15
联系人:韩春燕
联系电话:0512-****6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御窑商业街6号楼二楼
联系人:邹雅琴、郑钰琪、陆玲、龚陈平、孙清武
联系电话:0512-****7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雅琴、郑钰琪、陆玲、龚陈平、孙清武
电话:0512-****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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