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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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0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2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2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4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4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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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6年5月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问题2: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3: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吗 问题1-3答复: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016,0731-****7016。 问题4:招标文件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请问是否可以授权我单位其他员工(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问题4答复:交易系统中委托代理人可以选择本单位除拟任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单位其他自有员工时,委托代理人可以为本单位除拟任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单位其他自有员工。 问题5: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为:“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项目名称为:“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请问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问题6:商务资信部分疑问:招标文件中有“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和“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两个招标项目名称,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问题5-6答复:招标项目名称以“蔡锷路两****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为准。 问题7:招标文件P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8%”与招标文件P101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问题7答复: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8%”。 问题8:招标文件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请问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是否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问题9: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对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进行说明,请明确。 问题8-9答复: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2%。 问题10:请问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只需填写“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表及分项价格表,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 问题11:预算部分疑问:招标文件277页第十四、其他中,招标人不提供具体清单,只提供分项价格表。请问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算量,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亦或者是直接在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项价格表)基础上直接下浮进行报价 问题12:招标文件勾选清单报价,是否补充发布工程量清单。 问题10-12答复:本项目投标报价需填写招标文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表,并由投标人自行算量,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人不补充发布工程量清单。 问题13:请问本项目是否按****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执行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 号)及《关于发布2025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件计价 问题13答复:是。 问题14:请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明细及概算批复文件 问题14答复:按已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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