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溪区块组团路网路面铺设及周边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序号:浙鼎建招[2026]073号
招标人:****
受委托建设单位:****经****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5月6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应芳芳、沈诗玲、雷招华0578-****968
以下公布的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拾叁万叁仟陆佰伍拾贰元整(¥5336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王晓波 证书号:****3651
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业绩:
| 业绩证明对象(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 ****开发区东扩北部区块管网综合改造工程 | ****开发区****中心 | 单个合同工程费:5639.1501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1月8日 |
| **** | ****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监理 | ****管理委员会 | 单个合同工程费:6574.1560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1月3日 |
| 王晓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 | /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日期:2016年5月6日 职称:高级工程师 |
| **** | / | / | 企业信用等级:A级 |
2.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拾叁万叁仟陆佰伍拾贰元整(¥5336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何子清 证书号:****2091
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业绩:
| 业绩证明对象(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公司 | **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寿元路及**路)项目监理 | **市城投****公司 | 单个合同工程费:10741.5918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7月15日 |
| ******公司 | 碧湖西生活区块道路网工程(二期)监理 | ****政府 | 单个合同工程费:6432.9777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5月13日 |
| 何子清(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好溪路二期(**路-市场一号路)工程 | **市城投****公司 | 单个合同工程费:3637.5576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6月7日 |
| 何子清(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云**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优化工程监理 | ****公司 | 单个合同工程费:6441.9924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6.4.1 |
| 何子清(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 | /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日期:2021年5月14日 职称:工程师 |
| ******公司 | / | / | 企业信用等级:A级 |
3.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拾叁万叁仟陆佰伍拾贰元整(¥5336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曾林 证书号:****3651
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业绩:
| 业绩证明对象(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公司 | **市棋**区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道路改造工程(林岭线)监理 | **市****公司 | 单个合同工程费:3712.8767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5.2.20 |
| ******公司 | **机场进场道路工程、**机场取土及矿地综合利用项目监理 | **机场****公司 | 单个合同工程费:11148.04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5.16 |
| 曾林(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 | /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日期:2012年3月1日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 |
| ******公司 | / | / | 企业信用等级:A级 |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
时间: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