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局关于**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布时间:2026-05-06 17:30:29 |
| ****: 《关于申请审批**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惠市林函﹝2026﹞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1300-04-01-565209)。 二、项目单位为:****。 三、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区、**县、**县、****自然保护区、梁化林场、****林场、汤泉林场、****林场、****林场、****林场、东江林场、****林场。项目建设内容为取水系统**泵房3座,水源泵6台,接力泵2台;储水系统**立式单体储水罐25座,立式单体圆柱形储水罐5座,固定蓄水池17座;**输水管网设施61900延米,节点出水消防栓92个;人工瞭望塔**铁塔13座,塔房2座,塔道2.8公里;****储备库3座,****检查站8座,**智能野外火源****检查站95座、卡口视频93个、语音播报杆93个、道闸杆93个、微型消防站93个);**森林防火队伍综合性驻地营房1座共2970平方米、训练场地1处共293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724.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03.50万元、其他费用343.22万元、预备费177.3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其中**县依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文件精神,按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投资,市直和其余县(区)按中央与地方6:4的比例投资。具体比例为中央投资2531.41万元,占总投资67.97%;地方配套1192.65万元,占总投资32.03%,其中市级财政承担652.02万元,县(区)财政承担540.63万元。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要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采取工程节能措施,确保工作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六、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详见附件1)。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林业局《关于抓紧做好2026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农经函﹝2025﹞149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6-2028****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惠府办函〔2026〕15号),******局《关于〈关于出具**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自然资函〔2026〕651号)、******局《关于**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回复意见》(**自然资〔2026〕185号)、******局《关于〈关于出具**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局《关于**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博自然资函〔2026〕430号)、******局《关于对〈关于出具**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管理局《关于**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财政局《关于征求审批**省**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意见的复函》(惠财建函〔2026〕58号)。 八、请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按照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