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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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楼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澄清公告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3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5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3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05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澄清公告内容 |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提问1:本项目是否仅提供 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表即可,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 回复1:是。招标文件P33已明确,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组价的技术支撑依据,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概算资料及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按照招标文件p155“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 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另概算清单已提供,具体详见附件。 提问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2:可以。招标文件P33已明确: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提问3.为便于设计方案优化,可否提供本项目CAD版初设资料 回复3: 提供本项目CAD版初设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提问4: 履约担保的金额P14页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与p86合同文本中的金额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4: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5.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地 址:**市**楼区兰竹路13号 联 系 人:陈闯 电 话: 137****9222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楼区﹒**大道**写字楼9楼904室 项目负责人:宋欢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浩、易颖慧 电 话:135****2310 传 真:0730-****802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 ﹒**市 ﹒市辖区 ﹒****建设局 地址:****建设局建设****办公室/**省** 市**大道 41 号 电 话:07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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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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