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自治县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以《关于彭水自治县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5〕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增6500m3/d一体化设备,厂区增设监测设备。续建配水管网18.47km,管径DN100~DN150,管材为涂塑钢管和PE管。其中:DN150mmPE管长2544m压力等级1.6MPa,DN150mm涂塑钢管长2883m,壁厚6mm。DN100mmPE管长3392m压力等级1.6MPa,DN100mm涂塑钢管长9328m,壁厚6m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540.7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762.1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5.44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及测绘)、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后期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查后的成果提交招标人,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各项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内容。|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彭****社区商贸园汇景3号楼第2层 | 地 址: | **市彭水县三桂坪路75 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周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田老师 |
| 电 话: | 023-****2439 | 电 话: | 153****209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4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