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信财公开招标-2026-22)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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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公****服务中心****中心**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平台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3月19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场中路629号
被投诉人:**市公****服务中心
地址:**省**市金三角公路港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高新区工五路与工六路交叉口东南角
当事人:******公司
地址:**省**市宛**仲景街道****广场20号楼11层1102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26:投诉项目先建后招,重复采购,浪费财政资金,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部分事项采购文件未明确,质保内涵缺失,部分内容法律空白,透露质疑供应商身份地址信息等。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及第(八)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9部分事实成立,撤****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26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审查。投诉人如认为其个人信息被泄露并受到威胁,****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或行政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对投诉事项1-18、20-25在本决定中不再审查。
(四)采购人在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对照投诉人提出的各项意见逐条核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确保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相匹配、采购需求完整明确,消除原文件中存在的瑕疵和争议,切实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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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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